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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4-08-01 来源:原创 浏览量:4533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31号)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原湖南省人事厅、原湖南省建设厅《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3〕52号)和《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4 年6月15日9:00 —6月30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点击网站首页的“网上报名”,选择“各类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进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的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7月3日17:00。
  过期未缴费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复核和存档时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网上报名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网上报名阶段,不采集报考人员联系电话。
  2、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526号)精神,报名过程中,考试机构不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有效,确保自己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登记表》、考场座次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请务必上传与本人相貌一致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照片格式必须是采用JPG格式,大小必须为10-20KB,高宽为170*130像素。上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无法在《资格考试登记表》、考场座次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正常显示,由此带来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制作合格证书等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及时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过期报名系统不再提供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影响资格审查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资格考试登记表》一经打印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二)在报名、考试、证书发放等环节中,应试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hunanpta.com)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核。
  详情请参考链接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unanpta.com/Article/36934c7c-8074-4fa5-858c-ab5c4ac8fa3c/InternalArticleDetail.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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